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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贷平台的生死存亡
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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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管政策的落地,头部现金贷平台已在监管的要求下开始进行业务调整,如何在短期内达到监管要求,并在合规的基础上实现盈利成为现金贷平台面临的棘手问题。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现金贷发展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1月19日,运营现金贷平台共计2693家。网贷之家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12月全行业成交量为2248.09亿,环比下降1.33%,借款人数则锐减8.55%。

 

监管刹车后,平台暂停借款、逾期爆发、催收业务量激增等监管后现象也相继显现,现金贷公司面临业务收缩、被迫转型甚至退出市场的局面。

 

而转型过程中,综合利率上限、场景要求、息费收取等合规调整,监管部门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要求,都有可能成为压死现金贷平台的最后一根稻草。

 

“有场景”界定不明 部分平台转型艰难

 

2017年,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快速发展,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也十分突出,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和隐患。

 

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四无”消费贷业务收入此次整顿范围之内。

 

《通知》指出,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

 

新规落地后,部分现金贷平台已进行了整改,例如降低综合息费至36%以下,开启拥抱合规的第一步。但由于合规成本过高,也存在“敷衍了事”现象。

 

例如,为寻求“有场景”,一些平台设置下拉选项,由借款人选择借款用途;一些平台则谋求场景分期,例如寻求与一些电商购物平台开展合作。

 

登录某知名现金贷APP发现,其借款界面设置的下拉选项中,供借款人选择借款用途包括:网上购物、实体店购物、教育培训、出国留学、婚庆装修、餐饮娱乐、医疗美容、旅游出行等。

 

现金贷平台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符合监管对于“有场景”的要求。但现实情况是,借款人可以随意选择用途,现金贷平台却无法监测借款人的资金去向。

 

针对这一现象,一位现金贷平台业务负责人表示,目前行业内很多现金贷平台都选择了下拉菜单来在短期内符合监管要求,但具体是否合规,还要看监管有关“有场景”的明确态度。

 

一位已在美上市的互金平台公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平台还没有具体调整,未来会往有场景方向走,但现阶段没有一个公开的东西。”

 

而另一位头部现金贷平台业务人员则认为,小额现金贷用于消费就是有场景的体现。她表示,有场景没有一个固定的说法,对有场景的要求是一个路径,知道资金去干嘛了。从平台角度来说,有很多备选项,比如有电商性质的,钱就用来消费分期了。而小额现金贷借款人把借到款项提到银行账号或社交账号上,再去进行消费,也是有场景的体现。

 

但相关业内人士却并不这么认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所谓的场景应用是建立在有场景的前提下。比如,京东白条分期消费是在一定场景的条件下,是先有物再有钱的关系。如果先有钱再有物,那除非是在一个封闭的场景内消费,否则就不符合“有场景”的要求。

 

“这种下拉选项等于没有场景。下拉选项不能证明什么,借新还旧的借款群体,在下拉选项中随便选择一个,放款平台是不知道这笔放款的真实用途的。”

 

他举例分析,比如专门给运输企业做现金贷业务,也是一种场景。“现金贷平台想要符合监管要求,可以分人群、分职业选择场景,这些都比弄一个下拉菜单强吧。”

 

某市金融局相关人员对表示,目前金融局对于“有场景”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他表示,目前监管会把关注重点放在高利率以及违规催收等相关问题上。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生导师莫开伟曾表示,新规对有经营牌照、有金融场景、有指定用途、有“门槛”、有抵押物的正规军是利好。

此前,高利率覆盖高风险的营收模式已被叫停,而寻求场景的合作,也无疑增加了平台的运营成本。据了解,一些平台已经在寻求与有场景的消费金融公司、电商平台合作。

 

上述业内人士分析,在年化综合利率调整为36%以下后,一些现金贷平台利润降低很多。如果寻求场景合作,要看平台实际利率的构成形式,与场景怎样分配营收利润。同时,要看平台的资金来源渠道、资金成本高低等。这些都会影响一个现金贷平台的盈利情况。

 

前述现金贷平台业务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对于现金贷平台来说,并非是看收益的时候。监管政策出台,平台必须要合规。近期对平台的营收影响确实非常大,因此,未来或许会考虑其他的商业模式,进行业务转型。

 

小算盘:期限拉长、息费降低、还款更多

 

现金贷平台的合规转型之路,障碍重重。一些现金贷平台在息费收取、产品期限、放贷方式等方面都做了调整。例如,由超短期调整为长期分期还款。

 

根据《通知》规定,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此前,根据报道,在监管落地前,某现金贷平台产品以小额、超短期为特点,产品综合年化利率高达257%。新规落地后,该平台进行了产品的调整,目前新产品已上线运营。

 

在调整前,其产品为“借款1000元,借款时长14天,到期应还1100元,其中快速信审费72元、账户管理费24元、利息4元”。调整后,目前产品为“借款1000元,借款周期12个月,每月应还100元,综合息费200元”,综合年化利率已降至36%以下。

 

虽然该平台目前已开放借款,但仍有部分借款人表示无法借款。该平台负责人表示,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系平台提高了放款标准。

 

他表示,由于新品运营,具体效果还要运行一段时间看看,因此平台提高了风控标准。“没有严格到信用卡的标准,但是内部却是提高了。比如曾经有过一两次逾期行为并且已经还款的借款人,目前平台是不提供贷款服务的。”

 

根据业内人士介绍,部分现金贷平台调整超短期产品为长期分期还款主要是由于,此前平台用高利率覆盖高风险,利率下调后,其营收无法覆盖成本,甚至无法覆盖坏账。

 

他还指出,这样调整对于借款人而言,也并非益事。从表象看,平台符合监管要求,但对于借款人而言,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其还款成本被隐性提高。而对于现金贷平台而言,借款人的还款金额又为平台提供了新一轮的放贷资本。

 

另据了解,部分现金贷平台目前存在对于增量用户不进行放款,对于存量用户严把放贷标准的情况。这造成了能够成功借款人数以及平台有效放款金额的大幅下降。

 

上述现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对于曾经在平台没有过借款记录的新增借款人,现阶段是不进行放款的。主要由于,虽然可以通过让借款人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料来评定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但这会造成用户体验的下降。同时,对于平台来说,要核实更多资料信息的真伪,成本也会提高。

 

除了借款人数降低,现金贷平台的产品期限拉长也是影响平台营收下降的一个因素。

 

以上述现金贷平台为例,由于此前的超短期产品,借款人在短期内偿还借款后,还可以复借。而此次调整后,平台从“1000元、14天”的借款产品调整为“1000元1年,分12期还款”的借款产品,借款人在一年内的借款频率也会大大降低。

 

“只有将此前的借款额度全部还清,才能有下一个新的放款额度出来,确实对平台营收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多位现金贷平台业务人员表示。

 

“砍头息”取缔 头部平台率先调整

 

现金贷的一大顽疾就是各种高昂的利息和服务费用让借款人陷入负债危机。某些“现金贷”平台以收取服务费、管理费等名义,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做法被彻底否定,“砍头息”也被严厉制止。

 

所谓“砍头息”,即放款人或机构在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叫做砍头息,而借款人的还款金额,则是按照未扣除前的金额乘以借款利率计算。

 

《通知》明确指出,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新规出台后,一些头部现金贷公司已经做了相应调整。拍拍贷Q3季度财报显示,拍拍贷于2017年12月初停止在所有平台上收取前期交易费用,将其更改为每月收取的方式,并于12月13日全线下调其借贷产品的综合息费至36%以下。

 

一位现金贷平台PR负责人表示,“之前也是分批还款,但是服务费在第一次借款时就一次性收取了,现在平台已经调整成还款几批就分几批收取服务费。”

“无论是提前收取还是分批收取,借款人都会按时还款缴费。”他表示,这种调整对于真正有借款需求的借款人并无影响。但对于老赖群体而言,这样调整后,会造成老赖借款成本降低,一旦发生赖账不还款的情况,会对平台造成一些损失。

 

在前期行业乱象频发的表象下,许多合规发展的平台受到影响,业内人士表示,新规落地,那些真正以技术为依托的金融科技企业才有可能在保障自身运营的基础上将借贷的综合息费控制在监管要求范围之内,在风险、监管和业绩增长之间取得平衡。

 

历史遗留问题将影响备案结果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已经过去一个多月。

 

随着P2P网贷合规备案工作推进的同时,各地现金贷整顿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开展。

 

1月初,上海金融办官网发布网络借贷机构的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规定如果继续从事网贷业务并申请备案登记的机构,应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规范整改工作,并向注册地所在区整治办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通知》指出,对于不配合或拖延整改的企业,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告知不予办理P2P网贷备案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对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部门指导下移送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置。

 

而针对监管要求,深圳等地也发布了开展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涉及现金贷业务的平台,自查自纠现金贷业务。

 

业内人士表示,部分互金平台自认为只要业务规模大,备案就不存在问题。但实际上,现金贷等历史遗留问题则有可能导致备案申请无法获批。

 

北京金融局相关人士就明确表示,关于网贷平台的备案标准正在拟定过程中,验收备案只求质量不求数量,通过一家备案一家。另外,在涉及现金贷业务的平台备案问题上,要求不能有存量历史遗留问题。

 

备案合规,成为了涉现金贷业务的互金平台生死存亡的又一道门槛。现金贷监管政策来临企业有何出路?

“现金贷平台出路大致有两个,一是合规转型,二是业务转型。”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曾表示。

 

他认为,合规转型,要积极配合新的监管框架进行合规整改,可能会经历资金渠道、定价模式和杠杆率等的重大改变,必要时需要申请相关业务牌照,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业务转型,是要远离实质性的放贷行为,基于在获客端、风控端或催收端的历史积累,专注在非核心环节输出能力和资源,以合规的方式与持牌机构合作。

 

业内人士表示,涉现金贷业务的互金平台能否备案的关键除了利率符合监管要求外,信息披露以及适合的资产端也都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包含借款人主体性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截至借款前6个月内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

 

但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大多数平台对于借款人的信息披露并没有按照银监会的要求进行披露。另外,能否找到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端也是现金贷平台面临的首要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厦门、上海等多地监管要求,网贷平台申请登记备案时需提交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但据了解,对于曾经发生过大量现金贷业务的互金平台,律所出于对名誉风险等问题的考虑,并不会为其进行背书。